数据库三大范式
第一范式
原子性:
数据表中的每一列(字段),必须是不可拆分的最小单元,满足第一范式是关系模式规范化的最低要求
第二范式
主键:
第二范式建立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,数据库表中的每一个实例或行都必须可以被唯一地区分,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,以存储各个实例的唯一标识
第三范式
数据不能存在传递关系,即每个属性都跟主键有直接关系而不是间接关系
总结
三大范式只是一般设计数据库的基本规范,实际应用中 需求>性能>设计,不必一定要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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